辽中区城郊街道召开供水工程水费收缴 工作会议

2020年09月18日

9月16日下午,辽中区城郊街道召开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书记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按照沈阳市辽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辽中区农村生活用水指导价格的通知》精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实行有偿供水,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合理确定,水费指导价每户每年不超过100元。各村要按照供水生产成本和费用具体核算定价,贫困户和建档立卡户经过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可以减免,各村制定水价要维持工程收支平衡和正常运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水价后,要填好明白卡发到各户,明白卡对为什么交纳水费和水费的用途做了回答。

按照上级要求,9月底前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水价,10月1日起水费开始收缴,10月底前完成收费。收费率达到100%。

 

撰稿人:王英 审稿人:刘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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