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岗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2021年10月15日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杨士岗镇三项举措夯实村(社区)依法治理基础。

一是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落实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治理机制,实现村级“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法治格局。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月督查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有力推动村级事务阳光运行。

二是建立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从建章立制入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基础。充分发挥村(社区)代表、老党员作用,结合各村(社区)实际,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务管理事项用规约形式规定下来,形成村干部主事、村民代表议事、全体村民管事的良好局面。

三是推进法治平安乡村建设。建立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小组,同时发挥村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围绕村(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综合整治工作,保障村(社区)和谐稳定。

拟稿人:卢美伊    审核人:邢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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