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1年03月17日
3月15日,县工商局在吉祥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永熙出席活动并讲话。
刘永熙说,县工商局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中的突出矛盾,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同时,要深化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的协作。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和责任意识,理性表达维权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中,刘永熙和县工商局负责人向荣获沈阳市消费者协会2010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发了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