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调研

2011年08月19日

  8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云波率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调研。


  何云波一行先后来到南水源、县污水处理厂、大孤家子村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南水源改造、城市污水处理、村级污水治理等相关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副县长赵丹就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汇报。


  何云波对县政府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努力改善农村饮水条件。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农业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保机构、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切实解决环保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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