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开展《沈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宣传活动

2011年08月29日

  8月27日,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30家执法单位参加的《沈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在吉祥广场举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书国参加活动。


  此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实施《沈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据了解,《实施办法》已于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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