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2年03月19日

  3月15日,县政府在吉祥广场举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副县长赵丹参加活动。

  赵丹说,近年来,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能,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有效化解了消费纠纷和矛盾,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繁荣和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赵丹希望,县工商局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中的突出矛盾,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同时,要深化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的协作。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和责任意识,理性表达维权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赵丹和县工商局负责人向荣获沈阳市消费者协会2011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发了奖牌。我县的经营者代表在“拒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幅上签字。

  县委宣传部、烟草专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农村经济局等多家单位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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