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督导检查

2013年08月21日

  为确保农民吃上平价药,按市医政工作部署,我县自2012年11月1日起村卫生室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确保基本药物平稳实施。我局于7月初组织人员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县232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工作进行了抽查,对村医在药品采购、使用、医疗文书、进出库帐目建立等工作进行了指导。通过指导检查,使村医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同时,这次检查也作为村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补偿的主要依据,以确保村医收入不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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