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2013年10月25日

 
  10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凤贵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沈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县殡葬改革情况的汇报。

  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会议指出,这是一项与城市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是坚持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提高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平台建设,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做好流动收购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做到规范、有序管理;充分发挥协会等组织作用,组织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济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就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要求,要深入宣传殡葬改革,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统筹实施,加快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及时更新设备,优化殡葬环境,合理确定服务项目价格,努力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银海泉、王树生、段绍英、何云波参加会议,并分别就这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赵丹,副县长薛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办主任、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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