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零售企业、行业实行明码实价

2013年11月10日

  为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遏制价格欺诈,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价格环境,县物价局要求县内商场、超市、宾馆、医院、药店、加油站等重点零售企业及烟草行业实行明码实价。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局从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入手,对上述单位和行业分别制定了明码票价实施细则和严格的行业自律制度,要求经营者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和价格诚实守信的原则,正确行使定价权力,挤掉虚高标价的水分,还原商品的真实俭朴。使用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标价签,向消费者明示商品零售价格,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一货一签,货签对位,为消费者提供诚实可信的消费环境。

  通过多次的现场检查及督促,目前,全县共有40多家零售单位实行了明码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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