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台司法所以人为本 和谐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2014年01月03日

为了辖区的安定、安全、安宁,县司法局叶茂台司法所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过程中,叶茂台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调处,彻底化解、避免反弹”为主导思想,融法于情、理,针对不同的情况的当事人,刚柔并济,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是诉求合理的,全力调解。对确有困难、且提出合情合理要求的当事人,积极调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镇村各部门联合调解等各方的力量,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全力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诉求无据的,加强教育。对提出无理要求的当事人,坚决予以拒绝;在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解释的同时,通知当事人所在村居干部或有关部门,说明具体情况,让所在村居、单位的领导、家属、邻居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敦促其加强法制观念,杜绝类似行为。
  
  三是行为违规的,依法处理。对采取过激行为解决矛盾纠纷、违反有关规定的当事人,在宣传教育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维护法律尊严,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的风气。
   
  四是生活困难的,竭力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除了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外,积极协调民政、社保、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使当事人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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