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到位”打造阳光低保

2014年10月24日

  为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民政局通过“四个到位”积极打造阳光低保,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审批程序到位。对申请低保的对象,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社区)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流程,在调查核算、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各个环节严格要求,确保阳光操作,从程序上杜绝错保、漏保等违规现象。

  二是动态管理到位。严把申请、调查、评议、监督四个关口,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低保工作人员员随时掌握低保对象情况,及时剔除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对符合保障的对象及时上报审批,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三是公开公示到位。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三必须”“四清楚”“四公开”。“三必须”即必须进行民主听证评议、必须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必须进行张榜公示;“四清楚”即家庭成员人数清楚、家庭致贫原因清楚、家庭成员就业情况清楚、家庭收入来源清楚;“四公开”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金额公开。

  四是信访办理到位。加大城乡低保信访案件的调查力度,信访工作做到“四有”,即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对来信来访的群众,及时带案下访或上门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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