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环保工作会议

2015年01月29日

  1月27日,县政府召开环保工作会议。会议对限期补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涛指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该补办的要补办,逾期不予办理的,由相关单位法人承担责任。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县范围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将环评作为前置审批条件,环评文件未经批准,相关部门不得办理立项、注册和审批手续,真正把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到实处。加大查处力度,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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