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

2015年05月08日

  5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讨论。

  段秀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而制定的法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严格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通过深入开展老年宣传教育、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老年人救助机制等措施,实现了我县老年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段秀华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 “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深入研究新常态下的老年人维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各项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及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城乡老年人的各项权益;要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老年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更好地开展老龄工作夯实基础;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主体作用,大胆创新,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坚持好的活动载体和思路方法,多关心、关爱老年人生活,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营造良好的环境。

  副县长盖燕风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绍英、何云波、霍福来对我县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县政府办、民政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