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深入落实主体责任

2015年09月08日

  今年以来,法库县财政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预防腐败,维护财政系统的清风正气。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中层干部均实行“一岗双责”,其中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各副局长对分管的科室负责,各科室科长(主任)对本科室负责。

  二是局领导和主要部门负责人签署落实主体责任责任状,局长与县委、县政府签订责任状,局属事业单位法人与局机关签订责任状,确保主体责任在全局得到落实。

  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律片,经常性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对各职能科室安排财政拨款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逐级审批,国库管理部门的票据、印鉴等分开存放,并进行使用登记,不定期开展内部稽核,预防职务腐败。

  五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完善公开公平、民主评议的选人机制,对任用的干部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认真落实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确保监督关口前移,提高财政干部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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