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2015年09月28日
9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辽代风格建筑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涛、县法院院长王文革、县检察院检察长靳伟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张哲伦、刘俊、兴颖杰、王杨东、郑志强分别作供职发言。通过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张哲伦同志为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俊同志为法库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兴颖杰同志为法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王杨东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岳光明、裴伟玲等21位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郑志强同志为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丁显超同志为县检察院检查员。
关于辽代风格建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共法库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现代田园城市的意见》要求,注重把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相结合,打造现代功能与辽代风格相融合的城市建筑群;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精神和意见,严格执行法库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以辽代风格规范城乡建筑,形成以辽文化为代表的城市独特文化气质和地域形象;加快推进辽文化博物馆、辽代风情小镇商业街区、尚书府、东湖学府等具有辽代风格的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重点突破,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创造条件;强化城市功能分区,加快“中国辽城”建设步伐,让辽文化成为推动法库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强力引擎。
关于“六五”普法工作,会议强调,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化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确保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载体和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定期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法专项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支持和保障;扎实开展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迎检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法库建设,为“七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遵守安全法规、关心安全生产、学习安全知识、爱护生命健康的社会氛围;完善政府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综合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保障义务。
段秀华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要倍加珍视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勤奋工作,服务人民,为加速推动全域科学发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打造沈阳与长春之间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银海泉、段绍英、何云波、霍福来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冠木、各乡镇人大主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及相关领导先后来到县公安局、法库镇司法所、法库镇团结社区、紫金名邸、东湖学府、辽风小镇、尚书府、东湖中学城及柏家沟镇的杨家塘坊屯和冯贝堡镇的祥云度假村等地进行实地视察,并听取了相关情况的介绍。
副县级调研员刘洪生、县公安局政委李恒参加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