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

2016年01月27日

  “十二五”期间,全县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全县各级团组织始终把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当代青少年特点和青少年工作规律,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青年,努力构筑青年一代团结奋进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激发青少年爱党爱国、建设家乡的热情。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级团组织主动寻找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全民创业、城市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东湖拆迁、棚户区改造中团县委包保工作突出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在飞行大会、陶瓷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中,无处不闪耀着广大青年志愿者无私奉献的青春风采,围绕大局比贡献,青春建功促发展已成为广大青年的自觉行动。
打响青年文明品牌,时代风貌全面展示。在全县窗口行业和企业中开展了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努力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使活动真正成为弘扬“诚实守信、互利双赢”的社会新风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农业等方面的青年志愿者,深入基层,服务“三农”。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青年文化氛围。展现了法库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
贴近青年需求,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团组织牢固树立为青少年服务的宗旨,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艾滋病预防教育宣传工作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深入推进希望工程建设,向上级积极争取,开展“青春圆梦”行动等活动,筹措资金80万元,资助学生260余名。

  加强自身建设,团的影响不断增强。广泛开展了“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创建及评选活动,夯实了共青团的组织基础。团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县团员总数达到2.2万人,100余名青年团员获得县以上各级团委表彰,团县委被沈阳团市委命名为“五四红旗团委”。团干部奋发有为、朝气蓬勃的优良作风得到体现,团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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