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签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2016年07月08日
7月6日,县法院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签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县法院举行。
县委常委褚秀芹对县法院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签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表示祝贺,并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研讨在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理论问题和司法实务中的疑难、焦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官法学理论知识,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推动司法实践,促进教学科研的良性循环机制。
县法院院长王文革介绍了县法院概况和当前司法改革的实践情况,总结了县法院在学术理论调研方面所获得的成绩。并表示,此次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有利于县法院法官队伍的建设,将助推业界对法律前沿问题的研究,帮助法官们更多、更深入地进行理性思考。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晓华表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与法库法院的合作,将与法库法院一道把该实践基地建设成一个特色品牌,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仪式上,王文革与单晓华签署合作协议,并共同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揭牌,同时双方互相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