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我县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016年09月12日

  9月7日,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信用联社院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信用联社院内有违章建筑,并且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经执法人员实地核实,情况属实,并对违建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到达期限,违章建筑仍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动执法车辆6辆,人员32人,对私自建造车库13个,共计24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

  随后,执法人员对实名举报的二高中附近违建房屋进行了实地核实,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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