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
2017年03月30日
3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县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案件审理期限执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县法院在贯彻执行民事案件审限规定、保证案件如期审结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法官审限意识,增强严格执行审限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民事案件审限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加强对民事案件审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加强民事案件审限管理的信息化,强化对案件的全过程监督和全方位管理;健全科学的民事案件审判绩效考评制度,激励审判人员重视审限工作,创新机制,探索多渠道落实民事审限制度的新途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进行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调解,建立多环节、多主体、多内容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民事案件分流,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绍英、何云波、安会民参加会议,并围绕县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案件审理期限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法院院长王文革、县人大各委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