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一行到我县调研

2017年11月17日

  11月15日,由沈阳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组成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来我县就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陈大为、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刘连恒(正县级)参加调研和座谈。

  座谈中,陈大为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强调,生态保护补偿是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力推手,是生态保护区域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保障,全县上下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实施生态补偿工作。

  刘连恒就我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处长张晨宇对我县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做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注重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继续推进生态治理工程,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水利局、林业局、农经局、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发改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我县森林、水利、耕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性支出等方面工作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副县长张显龙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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