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施行律师调查令工作协调会

2017年11月27日

  11月24日,我县召开施行律师调查令工作协调会。

  县法院代院长陈林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就此办法进行详细说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大为指出,施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是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法治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助力法治法库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快速行动,找准工作切入点,将凝聚的共识落到实处;要切实履职,积极作为,对施行律师调查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加强反馈,实行问责,全力以赴做好施行律师调查令工作。

  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副主任丁敏杰及省律协有关领导等就如何更好施行律师调查令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具体建议。

  省、市、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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