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召开沈阳腾垚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18年09月17日

  9月14日,县人民法院召开沈阳腾垚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宣读了受理企业破产清算民事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其他相关事项,并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处置方案等进行了讨论表决。

  沈阳腾垚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后,是我县第一个执行转破产案件,是县人民法院涉及被执行人为沈阳腾垚混凝土有限公司的28件案件终结结案。“执转破”制度,又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稳步推进执转破工作,对拯救生病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基本解决执行难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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