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2018年10月29日
10月26日上午,县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县委书记王欢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县政协主席刘连恒参加专题学习会。
会上,县纪委相关人员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政协副主席田久荣传达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上半年全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
王欢苗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同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县良好的政治生态,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性成果,确保我县政治生态与经济建设向好、向上持续发展。
王欢苗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时刻具有忧患意识,夯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要定期开展好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学习,开展好网络意识形态方面学习,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完善扫黑除恶、宗教等阵地建设,提高宣传声音、扩大宣传范围,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积极发挥自身力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要建立健全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对违反工作纪律,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
王欢苗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做好引领示范,确保相关学习取得扎实成效。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将新修订的《条例》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及时开展好专题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头研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条例》同我县进一步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研究解决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引向深入。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成主持学习会,并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发言。
县委中心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专题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