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女职工关爱室”被省总工会评为“女职工关爱室示范点”
2019年03月04日
2月28日,县总工会主席褚秀芹及相关人员来到县法院,为县法院“女职工关爱室”入选省总工会“女职工关爱室示范点”挂牌。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0家“女职工关爱室示范点”,这是省总工会引领各市创办高质量“女职工关爱室”的一项举措。“女职工关爱室”内设沙发、空调、冰箱、微波炉、母婴护理百宝箱等设施,同时配有母乳健康宣传画、母乳喂养宝典、母婴杂志等教育书籍用品。“女职工关爱室”的成立不仅方便女职工哺乳,也为“四期”女职工,特别是为备孕、怀孕、哺乳期间女职工提供一个具备基本卫生条件和辅助设施的私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