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召开学习暨民法典专题讲座

2020年07月08日

  7月6日,县委书记王欢苗主持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民法典专题讲座。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及民法典,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县政协主席刘连恒、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赵丹(正县级)参加专题讲座。

  会议邀请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洁为与会人员授课。郭洁教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及民法典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为与会人员深刻理解把握民法典精神要义、基本原则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孙连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聃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发言。

  王欢苗强调,要承担起新时代以民法典深化法制建设的紧迫重任。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及其精神要义、内容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高度自觉,坚决把民法典的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把民法典实施纳入推进法治法库建设的全过程,以民法典的坚定有力落实,不断提升我县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王欢苗指出,要学习好、宣传好、理解透民法典。全面学就是要不断掌握法条,同时要领悟法理。特别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深刻领悟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深刻领悟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刻领悟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精神真正入脑、入心、入行。全员学就是不仅民事检察部门要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当前的培训要务,各个业务条线、全体机关干部都要学。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内容。同时,要加强普法宣传,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群众中间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又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努力在全社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推动形成办事遇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法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王欢苗要求,要突出民法典的贯彻落实,使之成为助力法库高质量发展的利器。要落实各方责任,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把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法器”。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工作和民事检察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以身作则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切实将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的必须本领,推动民法典责任、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狠抓重点环节,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结合民法典承载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则、具体条款,加强监察、检查、执法等方面能力水平,明确改进工作思路,推动民法典的主要精神在县域法治建设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施民法典为抓手,在严格规范执法、诚信执法、公平公正司法、加强法律服务等方面共同发力,全面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民生改善,确保民法典在法库全面有效实施,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县委中心组成员、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县直各部门、各事业中心、各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开发区(通航基地)分管领导参加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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