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202003期)
2020年06月09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2020〕12号),涉及我县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山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卷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日期/批号:2020-01-01,不合格项目: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抽样检验,日落黄,胭脂红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执法大队对沈阳市山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查明的同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入库品名248ɡ金卷山楂:数量2(1×20)袋;销售数量2(1×20)袋;没有库存。
(三)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执法大队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企业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发出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
(四)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