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06月17日

  2019年,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开创法库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

  法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健全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下发了《法库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政办发[2019]18号),对各单位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去年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与司法局合并,县司法局组建了执法监督科,由司法局一名副局长专职分管执法监督科工作,科室配备4人,1名科长,3名工作人员,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调研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水平提供依据。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县完善了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按照省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完善了《法库县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程序暂行规定》,对涉及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均由法制部门及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以降低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风险。逐步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听证、县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制度,并认真履行,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是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其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依法行政的进程和依法决策的成效。我县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合法性审核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019年,我县全面系统清理规范性文件,坚决废止或修改不适应新时代法库全面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县规范性文件数目为零。

  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县聘请沈阳兴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沈阳开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由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3份;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协议审核会,审核协议和合同2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也逐步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县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去年机构改革,我县县直部门机构重组,并成立了各执法中心。我县法制部门对重组和新组建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中心进行了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确认职权执法39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受委托组织10 家,共49家单位,已在政府网站和县报上进行了公示。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县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和县报进行了公示。法库县域内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25名,执法人员佩戴执法标识,持证上岗。

  三是开展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县政府非常重视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工作,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律培训制度,县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学习宪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通过司法普法、党校轮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形式,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学习,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行为规范。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法库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法依法发[2019]1号),并向沈阳市司法局进行了报备,印发了“三项制度”办法,召开了专题培训工作会议,对“三项制度”涉及到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解读和工作部署,并对各部门进行了抽查和检查。结合“三项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夯实了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工作。

  二是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了《法库县2019年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收费项目和保证金项目,并编制公示了收费目录,建立了保证金收取和返还制度台账,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程序、案卷评查、自由裁量权调整、罚缴分离等工作。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审核备案工作。我县制发了《关于报送法库县2019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并将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法库县政府网站和法库县报向社会公布。根据《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全部纳入年度检查计划。法库县共批复涉企检查部门24家,计划检查共计143家,目前均已经完成,涉及处罚案件13件,目前我县涉企检查零投诉。

  四是严格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为加强事后监管, 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制定了《法库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同时继续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力度,完善了一般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截止目前完成重大行政备案审查22件。

  五是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按照《沈阳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机构重组后的各单位裁量权基准进行了重新梳理,并进行网上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及相关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认真执行相关执法程序,充分考虑法定情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裁量不适当和明显有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未发生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的行为。  

  六是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案卷评查范围、方式、评分办法,在上报的57本案卷中,评出了2本优秀案卷,将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健全政府践诺守信奖惩机制。健全政务诚信信用承诺制度,完善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及失信惩戒措施,构建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健全行政相对人守法信用记录和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诚信行为激励,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和应用,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深入推进政府失信问题整治,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招商引资政策未兑现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企、取信于民。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职能、履职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前置要件、办事流程、数据归集等标准,促进信息公开、服务集成、流程再造。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畅通12345热线、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87115066民生热线、民心网等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着力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拓展市场作用空间、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六)提升复议应诉水平,化解社会矛盾。为规范我县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应诉工作常态化,按照《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为应诉有效协调奠定了基础。我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1件不予受理,1件维持,2件当事人主动撤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县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提升政府形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开展普法宣传,社会法治氛围进一步增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9年4月份,印发了《法库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依法治县办制定了《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全县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工作。结合“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公共安全、扫黑除恶、送法进民企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2019年,全县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多次,开展宪法、合同法、预防诈骗等集中宣传培训30余次,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万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为全县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做好重点人群普法,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深入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普法队伍建设,深入到县消防大队、中小学校、乡镇村屯、民营企业中开展法治讲座,解答法律咨询。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确定了2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员,全力做好以在校学生为重点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县委依法治县办在县电视台开办了“贴心法律”普法栏目、在法库融媒开辟“贴心法律”专栏,全县40余家单位通过现场执法、以案释法、调解民事纠纷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依托法库政法系统、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教育局等多家单位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司法局官方抖音号共同开启了“融媒体+普法”的新形式。2019年,全县共原创和转载各类普法信息200余篇,拍摄了《基层贴心人》《宪法在身边》等法治微视频6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做好法治文化建设。2019年4月9日,《人民日报》第13版以《普法做得好 咱村纠纷少》为题,对秀水河子镇八家子村的民主法治创建成果进行了整版报道。5月31日,沈阳市“全国民主法治创建先进区(县)”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我县召开,市司法局、12个区、县(市)司法局的主管领导和法宣科长30多人参加经验交流会,市司法局高丹处长对我县法治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19年有21个行政村申报参评了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先进单位。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我县的东湖中学城和慈恩寺乡边家村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基地。

  二、存在问题

  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机构尚不健全;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应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法治机构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法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沈阳市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以创建带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县对照《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开展全面自查,深入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目前正积极筹备法库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拟定于6月上旬召开,全面部署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二)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强力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全面开通“互联网+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鼓励被申请人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实行行政复议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推动《法库县行政应诉办法》出台实施,规范我县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健全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部门权责清单,稳妥推进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改进审批管理方式、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做好下放职权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持续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政府诚信建设考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坚决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在县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各乡(镇)、各党政机关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巩固“一社区一村(屯)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资源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市场价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量,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裁量公正、处罚公平、执法规范。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六)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完成“七五”普法验收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社会治理方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治示范县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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