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库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告

2021年12月23日

  为推进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确定“法库县第二高级中学南校区教学楼及平治井(1栋、1井)”与“法库县中医医院(2栋)”2处建筑为法库县第一批历史建筑。
  特此公布。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序号
名称
栋数
年代
类别
地址

1

法库县第二高级中学南校区教学楼及平治井

2

1977年 (教学楼)、1925年(平治井)

三类

法库镇吉祥街道建设路16号

2

 

法库县中医医院

 

2

1979

三类

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5号

共计

2处(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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