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第1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2023年06月19日
一、整改任务
任务19:矿山恢复治理不到位。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要求,2018-2020年全省应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7万亩。2018年辽宁省未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2020年仅实施治理2.9万亩,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完成2018至2020年37.54亩和2021年1820亩治理任务及2022年1527亩申报工作。
三、整改措施
1.2018至2020年我市共37.54亩未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将治理工作落实到法库县叶茂台镇西二台子村长山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区面积45.48亩。恢复治理方向为林地,通过实施边坡清理工程、平整工程、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技术措施,实现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改善,2021年年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施工,2022年8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2.加快完成2021年度全市1820亩的闭坑矿山治理规划任务。同时,申报2022年全市1527亩的闭坑矿山治理项目财政预算。切实履行相关区县(市)政府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用好国家鼓励政策,保障项目经费落实。
3.2022年10月底前开展各相关地区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成果验收,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并出具项目核查报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部署,确定我县叶茂台镇西二台子村长山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为全市2018-2020年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45.48亩。我县于2021年4月制定《法库县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确定叶茂台镇二台子村长山子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面积为38.29亩,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底完成招标,2021年11月1日进场施工,2021年11月3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2022年3月进行植树等工程,2022年5月完成全部治理工作,实际治理面积为44.79亩。
2.2021年4月法库县编制完成《法库县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13日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按照《沈阳市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法库县2021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我县2021年度设立治理责任主体为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生态治理项目9个,治理面积304.88亩,9月18日完成项目立项,9月28日完成招标挂网,10月15日完成施工招标,2021年11月2日进场施工,2022年5月30日完成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2021年12月法库县编制完成《法库县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评审,2022年度法库县计划进行治理项目6个,治理总面积922.53亩,全部为政府投资。2022年工程设计、招投标等程序依法完成,2022年7月7日全面进场施工,实际地块8个,治理面积为976.39亩,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部主体工程,2023年5月底竣工。
3.不涉及我县。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520910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