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020年06月13日
在我县,机动车都能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大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也遵照信号灯的指示有序通行,但仍有个别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发生。
6月12日,记者随机探访了中心街、滨湖二街、迎宾路等几处车辆和行人交通路段。在中心路中心街交通岗,个别行人和非机动车看信号灯过马路的安全意识不强,有的电动车驾驶员看到附近没有机动车,为了抢时间,故意闯红灯。在其它几个交通岗,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同样存在。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行人闯红灯界定为违法行为,对此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的,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没有停止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