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政策 我县中心镇建设迎来发展机遇

2020年07月06日

近日,沈阳市出台《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3年内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用于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中心镇资源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产城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发展县域经济的支点和新增长极。

沈阳市把中心镇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提出以建设小城市和县域副中心为目标,做大经济总量、做强主导产业、扩大人口规模,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接近或基本达到小城市水平,推动中心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到2022年,全市推进2个重点镇建设小城市,推进4个镇建设区域中心镇,中心镇数量达到6个;到2025年,推进6个镇建设小城市,再梯次推进4个镇建设区域中心镇。

围绕以上目标,沈阳市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分区域推进中心镇建设。

为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沈阳市计划在每个中心镇建设1个工业园区,纳入全市“飞地园区”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市政府将整合分散在相关部门的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项目配套、公共服务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旧厂、旧房改造,投资农村新居住点;实行中心镇建设投入奖补,从今年起连续支持3年;实施“标准地”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展旧房、旧村、旧厂改造,对建设用地指标实行重点保障;推进市级部门力量下沉,向中心镇下派“科技特派团”等,促进资源要素向中心镇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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