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
2020年07月31日
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国务院把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促进稳就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压实地方责任,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产业给予更大政策激励。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始终是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下半年经济发展与外部环境还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农民工就业容易受经济波动影响,必须始终予以高度重视。数据显示,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当前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截至第二季度末,全国农民工外出务工总量达1.7亿人。
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要把吸纳农民工就业数量作为重要条件。
围绕回归农业、项目吸纳、创新业态、扶持创业、公岗安置等“五个一批”强化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支持政策,并通过发展乡村产业,推动项目建设,扶持返乡下乡创业等措施,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一半资金。要加大帮扶力度,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没有纳入低保范围的,由务工地或常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撰稿人:赵明亮 审核人: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