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应防止食用野生蘑菇中毒

2020年08月04日

现在正值野生蘑菇大量繁殖生长的季节,一些野生蘑菇具有较强的毒性,群众不易辨认识别,食用有毒野生蘑菇后会出现大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对此提醒广大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请不要采食、赠送、出售野生蘑菇;购买食用菌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不要在流动摊贩处随意购买。毒蘑菇所含毒素复杂,经烹调加工或者晒干均不能有效消除。食用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刻到医院医治。

饭店、食堂、公共聚餐禁止购买或者使用野生蘑菇为食材;商店、市场、集市严禁经营野生蘑菇,经营食用菌类商品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索证索票。群众如发现擅自销售自采野生鲜蘑菇或餐饮单位加工经营野生蘑菇行为,应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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