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1日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相关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