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

2020年11月24日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160个大中城市公共服务质量进行监测。今年我市力争“提质进位”,通过第三方评估,从比较满意提升到满意水平。那么我县是如何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11月23日,记者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

据了解,公共服务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判断公共服务是不是高质量,关键看其能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能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什么是公共服务,又涵盖哪些内容呢?它是指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求,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办理有关事务的行为,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主要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交通、科技、文化、医疗、体育、就业、生态环境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

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中,我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注重从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层面保障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服务部门,打造优化协同高效的公共服务机构职能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推行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估、“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新方式。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通过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市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撰稿人:刘姝涵 赵明亮 审核人: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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