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旭臣辞去康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

(2020年12月23日康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市委有关人事调整意见,由于工作需要和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旭臣辞去康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