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分药店和餐饮店停业整顿

2021年01月06日

近日,县疫情防控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我县部分药店、餐饮店存在不同程度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其中包括2家药店:沈阳观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迎宾路店、沈阳观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聚鑫店;4家餐饮店:大连海参鲜活海鲜批发、天一海鲜批发、小四川水煮鱼、炖顿香。主要问题有:无值守人员、未查验健康码、未测温、无专用废弃口罩投放设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药店和餐饮店铺做停业整顿3-7天的处理,并按照程序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撰稿人:何晶凯 审核人: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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