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禁火令
2021年02月26日
为做好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期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二、禁火区域为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 300 米范围内所有区域。
三、禁火期内,禁火区域禁止农林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禁止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动火;禁止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蜂窝、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等各类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祭祀用香、纸等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四、对违反本禁火令的各类用火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康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