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3年07月17日


受沈阳融合宏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

二、项目概况

于洪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项目,选址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光辉农场二分厂附近,项目所在地距离沈阳城区约20公里,交通便利。项目规划建设以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钠离子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元化储能基地,本期装机容量250MW,储能容量1000MW.h,系统储能时长4小时,其中全钒液流电池储能230MW,压缩空气储能20MW;远期装机容量1000MW,储能容量4000MW.h。本项目同时配套建设1台容量为500MVA主变压器,500kV电缆出线1回,接至500kV沙岭变电站500kV母线,但本工程不含线路送出工程。

项目对辽宁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2)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3)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4)环境影响因素及评价因子筛选并确定评价重点(5)确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6)环境现状调查(7)环境影响分析(8)给出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等。

2、工作内容

在对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方式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看法,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方面的意见。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联系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意见征求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沈阳融合宏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18264304520

邮箱:627218428@qq.com

意见表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130号 

附件: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 公众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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