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2023年07月19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生水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邮箱:syhghpbggs 163.com 密码:wl+19821127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人:屈民 1388925507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学校、医院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时,应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