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移除名录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2023年07月27日

  老字号传承了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规范发展沈阳市老字号有利于更好地激发老字号的创优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那么,如何认定“沈阳老字号”企业?获评“沈阳老字号”企业享有哪些权利,又要履行哪些义务呢?如何更规范地管理呢?日前,《“沈阳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对于这些问题给予了明确的回应。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

  拟认定的“沈阳老字号”需公示7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申报主体为企业、6项基本认定条件和7项认定程序。认定条件中,主要要求品牌创立时间在40年(含)以上,依法拥有与历史上字号相一致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或使用权,近三年无违法、无失信记录等。认定程序则由发布通知、企业申报、初审报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作出决定和授予牌匾等环节组成。明确提出,市商务局在局网站对拟认定的“沈阳老字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并在接到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果。

  获评“沈阳老字号”企业可享受相关的政策,包括晋级时可优先申报,可在展示展销等活动中规范使用标识等。同时要承担传承发展的责任,要积极参加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展会等活动,经营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年报。

  市商务局每三年对“老字号”企业进行复查

  征求意见稿就“沈阳老字号”企业信息变更后的备案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沈阳老字号”企业暂停、退出和移除清理三项管理机制。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等情况的“沈阳老字号”企业,将暂停其使用“沈阳老字号”标识和牌匾,并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或出现已不符合“沈阳老字号”认定条件等情况的,将被移出“沈阳老字号”名录并收回“沈阳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

  其中,被移除清理“沈阳老字号”名录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沈阳老字号”。同时商务主管部门将适时开展复核工作,进一步促进“老字号”规范发展。

  市商务局每三年对已认定的“沈阳老字号”进行复查,不符合“沈阳老字号”认定条件的,由市商务局撤销其“沈阳老字号”称号,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实习生 高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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