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支持制造业企业的技术、产品能力认定项目奖励申报的通知
2023年08月02日
为加快推进大东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培育及发展,依据《大东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大东政办发〔2021〕16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支持制造业企业的技术、产品能力认定项目奖励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不兼得,以最高项给予奖励)。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方向:“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奖励
1.申报单位在大东区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
2.2022年度获得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称号的单项申报企业。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辽工信改革[2022]101号文件确定的名单为准。
(二)申报方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1.申报单位依法在大东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向:“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奖励
支持制造业企业的技术、产品能力认定项目奖励申报表
(二)申报方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1.支持制造业企业的技术、产品能力认定项目奖励申报表
2.申报2022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原始资料;
3.提供2022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审结果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及审批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
区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愿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胶装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大东区工信局(津桥路20号大东区人民政府305室)、PDF电子版一份发送至邮箱(ddgxlhrhk@163.com)。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
(二)材料审核
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社会公示
将拟支持企业名单通过区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区政府审批
在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经区工信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将资金拟安排方案及拟支持企业名单呈报区政府审批通过。
(五)资金拨付
资金安排方案及政策奖励名单经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将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五、监督管理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二)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大东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的若干政策,承担申报材料审核责任,并会同区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区审计局负责加强资金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纪行为,除追缴资金外,取消该企业申报本政策的资格,并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2022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市已发放奖励资金)不在区级奖励范围内,不予重复支持。本政策如与市级政策(沈工信发[2022]16号)冲突,按照市级政策执行。
“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奖励咨询电话:67983866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咨询电话:88504854
附件:支持制造业企业的技术、产品能力认定项目申报表.docx
拟稿人:隋思瑶
审核人: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