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听证会公告 (第1号)
2023年08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1号)相关规定,为保障我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拟于9月上旬召开“法库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法库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
消费者20人,经营者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专家学者2人,相关部门6人,新闻媒体2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通过乡镇政府推荐,有自愿报名者可通过电话咨询。经营者代表由水利部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县人大和县政协推荐,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人员由政府相关部门推荐。
四、消费者参加人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农村安全饮水用户,我县农村地区常住居民。
2、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职业等,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听证会其它事宜将按规定后续公告发布。
咨询电话:
发改局 87122991
水利局 87123593
特此公告。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