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08月02日
一、 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生猪大县良种补贴项目,普及人工授精技术,推广良种猪精液,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加快生猪良种改良,稳定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给。
二、 补贴范围及补贴对象
全县19个乡、镇(街道)可繁母猪存栏10头(含10头)以上并在2023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猪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
三、 补贴标准及资金安排
根据省下达我县资金额度决定补贴标准,每头最高不超过80元。
四、 项目的实施
(一)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东伟
副组长:彭 闯
成 员:畜牧与渔业科
财会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畜牧与渔业科科长兼任。
(二) 部门分工职责及流程
1.村委会和村防疫员
采取逐头逐户现场核实的方式(为了防控非洲猪瘟,可以不进院,由户主(场主)持手机到猪舍内录像后,凭录像核实,录像由乡镇政府存档留存);在申报表最后一栏表明良种猪精液来源;在村委会公示栏内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上报到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和畜牧助理
组织村委会和村防疫员开展申报工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汇总表后,每个村按照申报户数10%的比例逐头逐户现场核实(乡级现场核实表由乡镇存档)。如有差错责成村委会村防疫员重新对全村所有申报户进行核实公示;无差错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养殖场户签字版)加盖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科。
3.农业农村部门
接到乡镇汇总后,县局组成抽查组,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一个村,被抽到的村按照申报户数10%的比例逐头逐户现场核实(县级核实表由县局存档)。如有差错责成乡镇政府重新对全乡所有申报户进行重新核实,核准后重新申报;将全县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核定全县每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并将补助名单报县财政部门。
4.财政部门
接到县农业农村局享受补贴名单后,将补贴金额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养猪场户。
(三) 时间安排
1.村级要在10月9日-10月22日完成本村项目的申报、上报数据核实工作。
2.乡镇要在10月23日-10月30日完成本乡镇上报数据的公示、抽查工作,并无异议的汇总表上到县局。
3.县局要在11月13日-11月20日完成数据汇总、抽查、公示、核定补贴标准工作,并及时将无异议的汇总名单报县财政局。
4.12月20日前县财政局将补贴发放到养殖场(户)。
五、工作要求
1.乡镇政府(街道)、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乡纪检部门要积极介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县乡抽查要存好档并组成乡级项目卷宗。
2.广泛宣传政策,严守政策底线,不落一户不落一头。
3.养殖场户弄虚作假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承担法律责任。公职人员参与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4.凡是参与此项工作的现场人员,注意做好针对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个人防护。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