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08月02日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法库县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全县区域面积2320平方公里,总人口4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万人。法库县耕地面积198万亩。2022年末牛饲养量35.93万头,其中奶牛存栏4.37万头;羊存栏20.73万只、出栏27.46万只;马存栏2069匹、出栏455匹;驴存栏9823头、出栏3057头;骡存栏379匹、出栏84匹。2022年牛肉产量28260 吨、羊肉产量4777吨、牛奶产量30.63万吨。2022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08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
法库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预计完成青贮贮制18.53万吨,预计完成青贮玉米种植面积15.9万亩。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料、干草等形式由牛羊驴鹿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草食家畜养殖从利用玉米籽粒向饲用全株玉米或饲草青贮、优质干草转变。每个收贮主体全株玉米青贮等优质饲草贮量应达300立方米(每立方米折合0.8吨)以上。干草与全株玉米青贮及优质饲草的质量系数比为3:1,以实际收贮量乘以质量系数认定最终收贮量。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贮服务组织等主体。补助对象根据县、市两级验收后的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具体补助标准由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当年各项目市实际收贮量确定(资金依据计划任务量采取因素法分配下达,事后依据实际收贮量据实清算)。已获得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资金支持饲草饲料加工利用的,在其项目期内不再予以扶持。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通报同级玉米生产者补贴主管(处)科室。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
(一)实施步骤
县农业农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包含养殖场)自愿申报。
1.项目实施期:2023年1月—12月
2.项目实施主体要求:法库县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加工企业。
3.申报项目所需材料:项目单位申报时须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养殖家畜种类及存栏、出栏数量、收贮方式、青贮设施数量及规格、计划收贮量等内容,青贮设施平面图等,养殖场(合作社)或专业化青贮加工企业与种植户合同收购的,须提供相关合同。
4.项目申报程序:企业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报,由乡镇政府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向县级农业农村局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核查后,企业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承诺书,纳入实施范围。
(二)项目进度
1.宣传及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3—4月)。
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粮改饲在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对全县青贮玉米种植及贮制情况调查摸底。
2.企业自主申报阶段(2023年6月30日—7月10日)乡镇政府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县畜牧与渔业科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组织专人入场核查。
3.青贮种植阶段(2023年4月21日—5月10日)拟承担项目的企业完成青贮玉米种植。
4.项目场资格检查(2023年8月1日—8月5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进场,对青贮窖及青贮玉米种植情况进行核查。
5.拟定项目场公示(2023年8月5日—8月11日)拟定为实施项目的场(户)在其所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青贮贮制阶段(2023年10月10日前)各项目场(户)完成青贮玉米贮制,并达到所承担的任务指标数。
7.县级初验阶段(2023年10月10日—10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对项目场(户)进行初级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报上级相关部门。
8.市级复验阶段(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接受省市级畜牧、财政部门复验。
9.项目场拟补助资金公示(2023年11月20日前)复验合格的单位为公示对象,在其所在乡村对补助对象名称、法人身份信息、项目地址、联系方式、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补助对象。牛羊养殖户养殖热情,积极进行饲料结构调整,扩大产业规模,对促进全县畜牧业发展,草食动物规模化、产业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0.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2023年1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计划目标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计划目标
在2022年青贮贮制19.59万吨,2023年预计收贮18.53万吨,由于受前年雪灾等影响,截止到今年共有13家越秀辉山企业停产弃养。导致今年收贮数量降低。
(二)社会及经济效益分析
粮改饲项目能够带动农民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扩大优质饲料作物生产,逐步形成与现代草食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青贮玉米、优质牧草种植及加工利用产业体系,拉动草食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农牧业综合效益。同时,通过企业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合同收购等机制,切实让农民能够享受到财政资金补贴的实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管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莹法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东伟法库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金甫法库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 法库县财政局农财科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科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开展及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科。畜牧与渔业科负责组建专家指导组、项目核查组、宣传培训组及项目方案制定、档案整理、项目总结等项目的具体实施;法库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二)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项目监管责任制,细化青贮玉米和牧草种植、收贮时间节点,严格节点考核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建立青贮玉米、牧草等种植收贮台账。要开展青贮饲料质量评价工作,鼓励和引导项目实施主体积极参加青贮玉米质量检测,全面提升我市全株玉米青贮品质。要加强项目督查和资金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项目主体资格。
(三)推进技术服务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报纸、宣传单等多重宣传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粮改饲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增强抗灾自救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及优惠政策,全面营造粮改饲工作舆论氛围;二是落实技术人员包场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重点围绕青贮种植、贮制、饲喂等关键技术环节,确保青贮质量、指标及项目实施效果。
(四)推进精准化管理
认真做好农业农村部粮改饲管理系统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粮改饲管理系统是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农业农村部和省对项目考核的重要数据来源。要以补助资金受益对象为源头,全面了解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填报系统数据,并做好数据审查核实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五)规范项目运行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拨付项目资金,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要立足扩大增量,最大限度地扩大资金补贴惠及面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规范项目档案。落实专人专柜制度,由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档案的归纳整理,尤其注意项目节点上纸质、电子档案的归档,细化档案内容,规范项目实施。
(六)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并按时将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