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召开“幸福沈阳共同缔造”主题党日学习。
财政局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一下中共皇姑区委 皇姑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沈皇委发【2017】2号)。《指导意见》指出,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核心是共同,坚持基础在社区,坚持党建为根本,坚持群众为主体,坚持创新
2017年03月10日
财政局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一下中共皇姑区委 皇姑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沈皇委发【2017】2号)。《指导意见》指出,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核心是共同,坚持基础在社区,坚持党建为根本,坚持群众为主体,坚持创新为动力。而工作目标则是,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实践探索,确保在创新体制机制、培育社会组织、壮大基层骨干、塑造共同精神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到2020年,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沈阳特点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蒙徽书记强调,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紧抓好。要构建上下贯通的领导体系,坚持上下联动、横向衔接、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共同缔造的生动局面。要形成务实抓实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推进试点先行,突出实践特色,层层压实责任,实现由重点突破向系统推进、由具体实践向机制升华。要牢牢把握共同缔造的基本原则,坚持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党建为根本、群众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实现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发动群众,充分激励群众,不断提升群众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要着力塑造共同精神,在改善环境中培育精神,在共同参与中凝聚精神,在文化熏陶中弘扬精神,汇聚形成共谋发展、共促和谐的强大合力。要营造共同缔造的浓厚氛围,创新舆论宣传引导方式,发挥典型引路示范作用,使共同缔造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求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核心要义,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以互信互助、勤勉自律、开放包容、共建共享”“十六字方针指导工作,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遵守工作纪律,注重仪容仪表,积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引进社会化运营,破解养老难题。引进民营资本建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人提供助购、助医、家政、缴费等多项服务。二是建立孵化基地,参与共同治理。在具体实施中,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的根本动力。在与社区共建中,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权利下放社区,以社区为平台,形成自主设计、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综合性发展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