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开展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实施一周年宣传周活动

2023年08月11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维护全市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区司法局在浑南区法治公园组织开展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宣传活动,区市场局、区应急局等6个部门的法制人员、执法人员以及6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街道居民发放了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宣传单,并对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帮助居民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十条禁令”的实施意义,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为浑南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示范作用,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有效增强了执法队伍的纪律意识。下一步,浑南区各执法单位将开展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培训会议,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与水平。

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 即:严禁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严禁对市场主体失信违诺。严禁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严禁干扰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实施检查。严禁以罚代管滥用行政处罚权。严禁随意使用行政强制措施。严禁不按裁量基准使用裁量权。严禁以罚代刑纵容违法犯罪。严禁以权谋私寻求部门利益。严禁简单粗暴损毁执法形象。

违反上述禁令,或做出损害经济发展、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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