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后补助申报的通知
2023年08月18日
各相关企业:
依据《大东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沈大东政办发〔2021〕16号)及相关细则规定,现组织开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后补助政策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依法在大东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2022年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后补助;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后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一年末及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小规模企业可提供上一年末及今年二季度财务报表)。
四、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胶装纸质版一式三份(附PDF电子版),于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大东区科技局。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支持名单,经社会公示且无异议,报区政府审批后,按照程序拨付资金。
附件:1.
申报材料封面.doc
联系人:王强、杨喆 电话:024-88728126
邮 箱:kjjkjglk-ddq@shen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