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新区领导干部签个人事项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首府新区党支部多措并举,确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签订个人事项承诺书。新区领导干部人人签订个人承诺书,向单位郑重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及各级纪委、组织部门

2017年04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首府新区党支部多措并举,确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签订个人事项承诺书。新区领导干部人人签订个人承诺书,向单位郑重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及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的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如实报告重大事项。新区领导干部按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将其做为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强化监督检查。新区党支部将对履行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干部年终个人考核、处室考核以及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组织纪律。无正当理由不报告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核稿人 傅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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