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2023年08月31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唐心萌)为充分发挥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持续深化,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护航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取得实效,8月30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我市查处的4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道办事处原三级调研员吕林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材料造假问题。吕林任铁西区七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期间,未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规定,指使他人编造社区矫正材料,导致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失管失控。吕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转3版) (上接1版,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辰宇社区原党委书记、主任汤春艳在工程建设中不正确履职问题。汤春艳代为履行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在启动维修资金修缮园区工作中,向中标单位索要好处费,对工程建设疏于监管,造成不良影响。汤春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罢免职务、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沈河区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石德东在物资采购中失职失责问题。石德东负责采购应急煤期间,未按规定开展煤炭入场相关检测工作,影响供暖质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石德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沈阳市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于浩在巡查执法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于浩任康平县原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在开展巡查执法工作中,未及时制止非法采石行为,导致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于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4起案例,有的纪法意识淡薄,弄虚作假掩盖问题;有的漠视群众利益,收受好处因私废公;有的怕麻烦图安逸,有章不循应付了事;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究其原因,在于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所作所为影响党的形象、贻误党的事业。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为镜鉴,切不可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躺平”不可取,“躺赢”不可能,奋斗正当时,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形势、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担当,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当前,全市全面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奋力推动沈阳在新时代东北、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各项举措,切实担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凝聚起抓发展、谋突破、促振兴的强大合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营商环境监督、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清风辽宁”系列评选等工作,着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手中有策,坚持风腐同查、风腐同治,坚决遏制“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滋生蔓延、成风成势;要行之有方,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沈阳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保护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纠树并举,持续擦亮“清风辽宁”品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见贤思齐、奋发有为,让担当干事成为自觉,清风正气不断充盈,崇德尚廉蔚然成风。